8.14美加大停电最终报告已于4月5日向全球公布。这次大面积停电波及美国中西部和东北部的大部分地区,以及加拿大安大略省,影响人口约5000万,停电负荷约6180万kW,美国某些地区停电达4天,加拿大安大略省部分地区最长停电时间达一周多。美国停电损失估计约40-100亿美元,加拿大经济损失估计约23亿加元
最终报告主体共分九个部分,主要内容有:北美电力系统及其可靠性组织概况;大停电原因及违反北美电力可靠性协会(NERC)有关准则;东北部电力网在大停电前的情况;为什么大停电会起始于俄亥俄州;大停电的爆发过程;8.14大停电与北美以前大停电的比较;大停电对核电站的影响;大停电的实际系统和计算机安全性的分析;防止和缩小未来大面积停电的建议。报告共计二百多页。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和有关专家从报告中了解到,报告在电力系统管理上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特别强调了加强可靠性管理和监督,很有针对性。
措施建议研究考虑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1、政府机构、监管机关,企业界以及其它相关组织应当坚持大电网的规划、设计和运行工作以高可靠性标准放在首位的原则。一方面应尽可能引进市场机制,但当可靠性与商业目标难以调和时,必须优先考虑可靠性;另一方面也不能用可靠性的规定作为阻碍竞争的借口。
2、管理机构和用户应当意识到高可靠性不是免费获取的,它需要各方面机构和组织不间断地加大资本投入和增加运行成本。在传统的电力工业管制体制下的电力公司,关心的是他们的投入是否可以收回;在新的放宽管制体制下的公司,关心的是他们的投入能否有合理的回报。
3、任何措施均要在其实施中才能发挥效力。政府和企业界应该加强合作,建立有效的机制去推行这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对电网性能的完整监测,形成责任分明的高层次管理,以及可靠性标准的强化执行。
4、大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和经济结构中的关键基础设施,电力系统可靠性的保证依赖于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具体措施的有力实施。
最终报告提出了46项措施建议,其中与管理有关的主要部分有如下几个方面:
1、通过立法使可靠性标准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对违反标准规定者要施加惩罚。
2、研究和实施对NERC和各区域可靠性协会新的资金机制,以保证它们与其所监管实体的独立性。可按输电附加收费提取资金。FERC(联邦能源管委会)应阐明:依据合理的,在大电力系统可靠性上的投资和费用(包括高新技术的投资)将可通过输电电费回收。
3、强化可靠性管理的机构建设。FERC、DOE(能源部)和加拿大的相应权力机构应与各州、NERC、和企业界共同评估和研究调整现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框架。
4、保护按导则切负荷的运行人员不被追究责任。立法和管理机构应当:1)不追究按运行导则切负荷的运行人员的责任,2)公开确认按导则切负荷的措施不是运行人员的失误。
5、将“可靠性的影响”纳入到管理决策过程中。
6、建立独立的可靠性性能信息资源系统。政府相关部门与其他有关机构以及企业协调数据资源,建立通用的定义和信息收集标准。能源信息管理局及有关机构应当清楚了解可靠性性能和物理特征数据收集上的缺项,研究填补这些缺项的计划,并确定对相应数据资源的要求。获取这些资源后还应发布有关可靠性的趋势、模式和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7、建立数据收集和报告制度,以适应停电事后分析的要求。FERC和其他有关机构应要求发电、输电业主和其他相关实体收集和报告停电及有关电网扰动分析所需的数据。
8、开展电力工业重组、市场竞争以及系统可靠性之间关系的独立研究。
9、能源部应扩大在可靠性工具,新技术领域中的研究力度,特别注意改进系统监测管理能力的方法和工具。
10、建立长期性的对未来电网停电和扰动进行研究的框架。
11、改进对运行人员、可靠性协调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的短期和长期培训与资格认证。
12、建立系统正常、警告和紧急运行工况条件的确切定义。阐明各可靠性协调机构和区域调度在这些运行工况下的作用、责任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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