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柜高低温贮存试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的高低温贮存试验方法及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的高低温贮存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710—2009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 产品环境分组
3.1 ***按气候环境分组为Ⅰ组。
Ⅰ组:在良好的环境中使用。通常指设备在具有空调等设备的可控环境中使用。
3.2 环境试验条件
基准实验条件:温度23℃±2℃,湿度45%~75%,大气压860hPa~1060 hPa。
低温储存试验温度为-40℃。
高温储存试验温度为55℃。
4 机械环境试验顺序
按下列顺序进行试验:
a) 低温贮存试验
b) 高温贮存试验
c) 运输试验
d) 跌落试验
e) 冲击试验
5 试验方法
5.1 低温贮存试验
5.1.1 预处理
将设备放置基准实验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稳定。
5.1.2 初始检测
设备达到温度稳定点后,接通设备电源,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
5.1.3 试验
将设备放入试验室,设备电源处于断开位置,然后以平均速率为0.3℃/min~1℃/min 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温度降到低温储存温度值并保持4h。
5.1.4 恢复
试验结束后,设备仍留在实验室内,将试验室的温度回升到基准实验条件,为保证设备不致凝水,可降低温度回升率,或采取其他不违背温度试验目的的措施,使设备达到温度稳定,恢复时间为12h。
5.1.5 最后检测
设备按规定时间恢复后,接通设备电源,经预热后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
5.2 高温贮存试验
5.2.1 预处理
将设备放置基准实验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稳定。
5.2.2 初始检测
设备达到温度稳定点后,接通设备电源,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
5.2.3 试验
将设备放入试验室,设备电源处于断开位置,然后以平均速率为0.3℃/min~1℃/min 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温度升到高温储存温度值并保持4h。
5.2.4 恢复
试验结束后,设备仍留在实验室内,然后以平均速率为0.3℃/min~1℃/min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的温度降到基准试验条件,恢复时间为12h。
5.2.5 最后检测
设备按规定时间恢复后,接通设备电源,经预热后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
详细附件下载,交流贴:高低温贮存试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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