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试验的具体顺序以试验件的预期使用情况,可得到的项目资源以及预计的单个试验环境的综合效应为基础。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没有唯一的确定顺序。通常情况下利用预计的寿命周期事件顺序作为一般试验顺序指南。但是,经验已经表明了某些试验在另一些试验之前进行,与另一些试验综合进行或在另一些试验之后立即进行的好处,当在试验方法信息中已经明确了这些好处时,则就遵循这种试验顺序。不要为了减轻试验的效应而改变试验顺序。
在湿热试验中的关于试验顺序的特殊要求中,至少有两个确定试验顺序的原则。一个原则是首先施加被认为对试件损伤最少的环境,以节省其寿命,根据这一原则,通常在试验序列中应尽早进行湿热试验。另一原则是采用最可能暴露叠加效应的环境,根据这一原则,考虑在动力学试验(如振动和冲击)之后进行湿热试验。虽然没有成文的规定,但是湿热试验可以与振动和冲击试验结合起来进行,以评价动力学事件(即运输,装卸和冲击)对热材料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