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8-2-21試驗方法U:端子強韌性及整體固定裝置完整性 IEC68-2-21TestU:Robustnessofterminationsandintegralmountingdevices
目的
本試驗法之目的在瞭解端子及其整體固定裝置於組裝或搬運過程中可承受軸向拉力、推力、彎曲、扭力及扭矩之能力。
範圍
本試驗法適用於所有電工產品及電工元件,其包含下列五種試驗方法:
- 試驗方法Ua1:拉力。
- 試驗方法Ua2:推力。
- 試驗方法Ub:彎曲。
- 試驗方法Uc:扭力。
- 試驗方法Ud:扭矩。
限制
- 推力試驗僅適用於小尺寸及小質量之端子,不適用於裝備及總成層次。
- 彎曲試驗僅適用柔性(pliable)端子。
- 扭力試驗僅適用線型端子。
- 扭矩試驗適用有束線(threadedstuds)或螺絲(screws)之端子。
測試步驟
若有需要,相關規範中應敘述試驗前調節事項。
試驗前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檢查、電性及機械檢驗。
試驗執行
- 試驗時力量施加必須漸進(無衝擊),並且持續10±1秒。
- 端子用來維持元件的位置,故須於其軸向,施予如表1之拉力以測試之。
- 試驗時力量施加必須漸進(無衝擊),並且持續10±1秒。
- 端子用來維持元件的位置,故須於其軸向,施予如表2之推力。
相關規範應說明試件是否適用本試驗法,如適用則應詳加說明或以圖表表示施力方向。除非該元件有三個以上端子時應註明多少端子需被測試,否則每一端子皆應通過本試驗,規範中應規定試驗進行姿態,盡可能使每一端子受到負荷之機率相同。
柔性的定義包括試驗過程中,端子與其原來位置最少有30°之位移或用手指即可彎曲此端子,以下之方法係指後者。
線型或條型端子
將端子之軸向依垂直方向放置,在其尾端固定一重物,重物之質量請參閱表3。
元件傾斜90°2~3秒再恢復原位,此操作稱為一次彎曲。試驗應依相關規範採用下列方法:
- 方法1:一次彎曲後接著第二次彎曲在相反方向,或依規範反復彎曲。
- 方法2:依規範兩次或多次不間斷相同方向彎曲。
套管端子
此種端子能以手指彎曲,將此元件彎曲成45°,再放開使其恢復原位,此操作稱為一次彎曲。
試驗應依相關規範採用下列方法:
- 方法1:兩次或多次彎曲在相反方向。
- 方法2:兩次不間斷相同方向彎曲,相關細節以規範規定。
同時彎曲
- 所有在元件同一側之端子皆同時受力。如無其他規定在距元件3mm處以夾子將所有端子以同一平面夾住,夾子後再綁上一重物,夾子與重物之重量和請參閱表三。端子首先朝下,然後傾斜45°,經過2~3秒,恢復原來位置2~3秒,再依相同方式處理其相對之方向。
- 同時彎曲指同時測試元件一側所有之端子,因為同時彎曲也適用某些具多端子的微電子包裝。
- 相關規範應說明試件是否適用本試驗法,如適用則應詳加說明或以圖表表示施力方向。除非該元件有三個以上端子時應註明多少端子需被測試,否則每一端子皆應通過本試驗,規範中應規定試驗進行姿態,盡可能使每一端子受到負荷之機率相同。
- 距端子6mm~6.5mm之處將會被彎曲90°,彎曲之半徑約為0.75mm,彎曲後1.2±0.4mm處夾上一重物。試驗時元件依其軸向以5秒一周之方式旋轉。
- 相關規範應說明試件是否適用本試驗法,如適用則應詳加說明或以圖表表示施力方向。除非該元件有三個以上端子時應註明多少端子需被測試,否則每一端子皆應通過本試驗,規範中應規定試驗進行姿態,盡可能使每一端子受到負荷之機率相同。對有束線或螺絲之端子均應依相關規範選擇表4所列之力量,施於螺絲或每一個結點上10~15秒,試驗時可使用墊圈以固定螺絲。
- 墊圈之厚度約為螺栓螺距之六倍。每一項零件皆應清潔且乾燥,螺帽厚度應為束線直徑之0.8倍,如ISO272中所規定。
- 對某些特殊元件如半導體或直徑超過6mm者,可照規範中所列之扭矩值施加。螺絲及螺帽於試驗後應可拆下。
- 試驗後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檢查、電性及機械檢驗。
測試條件
- 本試驗法適用線端子(圓截面或條狀)或針(pin)端子,除非該元件有三個(不含)以上端子,規範應註明受測端子數,否則每一端子皆應通過本試驗,規範中應規定試驗進行姿態,盡可能使每一端子受到相同之負荷。
- 若端子有絕緣外層,則試驗時應將施力點之外層除去。若為多股絞線(strand),則在外力施加前應以焊接或結紮(knotting)方式固定。
- 當絕緣外層或束線之處理有困難或會引起爭議時,應依相關規範處理,或諮詢元件製造商。
- 為了支持其負荷元件及維持其位置,施力點必須盡可能接近元件本體,但不得小於2mm。
- 本試驗法用線端子(圓截面或條狀)或針(pin)端子,相關規範應說明試件是否適用本試驗法,如適用則應詳加說明或以圖表表示施力方向。除非該元件有三個以上端子時應註明多少端子需被測試,否則每一端子皆應通過本試驗,規範中應規定試驗進行姿態,盡可能使每一端子受到負荷之機率相同。
- 若端子有絕緣外層,則試驗時應將施力點之外層除去。若為多股絞線(strand),則在外力施加前應以焊接或結紮(knotting)方式固定。
- 當絕緣外層或束線之處理有困難或會引起爭議時,應依相關規範處理,或諮詢元件製造商。
彎曲(線型或條型端子)
將端子之軸向依垂直方向朝下放置,在其尾端固定一重物,此重物懸吊在端子之尾部。先使此元件傾斜成90°,再使此重物使元件恢復原位,這種操作稱為一次“彎曲”。
- 方法1:兩次或多次彎曲在相反方向。
- 方法2:兩次或多次彎曲在相同方向。
彎曲(tagtermination)
此種端子能以手指彎曲之,將此元件彎曲成45°,再放開使其恢復原位,這種操作稱為一次“彎曲”。
- 方法1:兩次或多次彎曲在相反方向。
- 方法2:兩次或多次彎曲在相同方向。
同時彎曲
所有在元件同一側之端子皆同時受力,在距元件3mm處以夾子將所有端子夾住,夾子後再綁上一重物。端子首先朝下,然後傾斜45°,再恢復原來位置。試驗依同樣原則傾斜另一側45°。
可依規範選擇下列方式執行:
嚴厲度一:360°三次。
嚴厲度二:180°兩次。
180°兩次。
依相關規範選擇表4所列之力量,施於螺絲或每一個結點上10~15秒。試驗時可使用墊圈以固定螺絲。
試驗設置
如圖1~圖3所示。
表1:各截面施加之拉力 | 標稱截面積(mm2) | 相當圓截面直徑(mm) | 力量(N) | S≦0.050.05<S≦0.1
0.1<S≦0.2
0.2<S≦0.5
0.5<S≦1.2
1.2<S
| d≦0.250.25<d≦0.35
0.35<d≦0.5
0.5<d≦0.8
0.8<d≦1.25
1.25<d
| 12.5
5
10
20
40
|
表2:各截面施加之推力 | 標稱截面積(mm2) | 相當圓截面直徑(mm) | 力量(N) | S≦0.050.05<S≦0.1
0.1<S≦0.2
0.2<S≦0.5
0.5<S≦1.2
1.2<S
| d≦0.250.25<d≦0.35
0.35<d≦0.5
0.5<d≦0.8
0.8<d≦1.25
1.25<d
| 0.250.5
1
2
4
8
|
表3:各截面施加之彎曲力量 | 斷面模數(mm3) | 相當圓截面直徑(mm) | 力量(N) | Zx≦1.5×10-31.5×10-3<Zx≦4.2×10-3
4.2×10-3<Zx≦1.2×10-2
1.2×10-2<Zx≦0.5×10-1
0.5×10-1<Zx≦1.9×10-1
1.9*10-1<Zx
| d≦0.250.25<d≦0.35
0.35<d≦0.5
0.5<d≦0.8
0.8<d≦1.25
1.25<d
| 0.51.25
2.5
5
10
20
| 註:圓截面之斷面模數為πd3/32,方形截面之斷面模數為ba2/6,d為直徑,a為截面窄邊,b為截面寬邊,若端子橫截面為長條形,則彎曲應與最寬表面垂直。 |
表4:各種束線施加之扭矩 | 束線直徑(mm) | 2.6 | 3 | 3.5 | 4 | 5.0 | 6.0 | 扭矩(Nm) | 嚴厲度一 | 0.4 | 0.5 | 0.8 | 1.20 | 2.0 | 2.5 | 嚴厲度二 | 0.2 | 0.25 | 0.4 | 0.6 | 1.0 | 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