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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7 1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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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下了楼主所说的情况,研发总监事实上问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1.可靠性工程师和研发工程师(产品设计师)之间的职责分工、沟通协调方面的问题;
2.大量不合格品出现时,可靠性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应该干什么);
3.产品技术状态已固化,或不可更改、不便更改时,产品的免责问题。
第一个问题:具体方面,楼上已经有高人指出,是要在研制阶段与研发工程师就某些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形成书面的技术文件,比如可在可靠性大纲里或FMEA分析时约定明确的故障判据,如此,一个bug重不重要不再是表象的分析和争辩;
第二个问题:实质上是FRACAS方面的问题,*****************,其它行业有表述为8D的,实质都是故障/问题归零;
第三个问题:这个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降低法律上的风险,在产品说明书或其它文件上声明,委婉地指出产品的缺陷,并从使用环境,使用方式等操作程序的方面进行约束或改善,以避免故障或危险的出现,严重时,考虑召回。
考虑不周之处,望高人指教。
[本帖最后由kingdodoo于2008-9-2717:45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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